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ㄆㄧㄣˇ ㄌㄧˇ
漢語拼音 pǐn lǐ
釋  義
評論道理。《直語補證.品理》:「今市井常語,凡是非不能判決則集眾議以折服之,謂之品。此字義不見經傳,惟廣韻品字注:『兩口生訟,三口乃能品量』是此語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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