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ㄘㄢ ㄗㄢˋ
漢語拼音 cān zàn
釋  義
  1. 參預謀劃。《南史.卷二二.王曇首傳》:「齊高帝為相,欲引時賢參贊大業。」《紅樓夢》第五三回:「賈雨村補授了大司馬,協理軍機,參贊朝政。」
  2. 職官名:
    (1)清於外蒙古、新疆等地設置參贊大臣,以輔佐將軍辦理軍務。
    (2)清末於東三省總督及西藏辦事大臣之下,各置左右參贊
    (3)清朝於外國公使館置參贊,掌佐公使辦理外交,有一、二、三等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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