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ㄙㄢ ㄔㄨˇ
漢語拼音 sān chǔ
釋  義
地名。戰國楚地疆域遼闊,秦、漢時分為西楚、東楚、南楚,合稱為「三楚」。其說有二:
(1)淮北、沛、陳、汝南、南郡,稱為「西楚」;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稱為「東楚」;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稱為「南楚」。見《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傳》。
(2)南楚、東楚、西楚分別指江陵、吳、彭城。《漢書.卷一.高帝紀上》.顏師古注引孟康曰:「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後多用以泛指湘、鄂一帶。《文選.阮籍.詠懷詩一七首之一七》:「三楚多秀士,朝雲進荒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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