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詞 鹽法道 注 音 ㄧㄢˊ ㄈㄚˇ ㄉㄠˋ 漢語拼音 yán fǎ dào 釋 義 職官名。掌一省鹽政。《清史稿.卷一一六.職官志三》:「明年,改各省運使為鹽務正監督。省鹽法道,改置副監督,統轄於鹽政大臣。」簡稱為「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