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詞 高等文官 注 音 ㄍㄠ ㄉㄥˇ ㄨㄣˊ ㄍㄨㄢ 漢語拼音 gāo děng wén guān 釋 義 我國文官依職務之高低共分成十四職等,委任、薦任與簡任三種不同官等。簡任職文官即十職等以上的文官,一般稱為「高等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