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ㄌㄧˊ ㄏㄨㄣ ㄊㄨㄥˊ ˋ ㄕㄨ
漢語拼音 lí hūn tóng yì shū
釋  義
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時所簽訂的協議書,內容包含子女監護權歸屬、子女探視權、子女撫養費之分擔、雙方財產分配、家中物品分配、婚後居住所、贍養費與其他特定之約定事項等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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