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ㄈㄤˊ ㄨㄟˋ ㄑㄩㄢˊ
漢語拼音 fáng wèi quán
釋  義
猝遇他人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或第三人權利之必要行為。在法律上不為罪。也稱為「正當防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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