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ㄐㄩㄣ ㄈㄚˇ ㄕㄣˇ ㄆㄢˋ
漢語拼音 jūn fǎ shěn pàn
釋  義
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以公開審判為原則。如:「現役軍人在戰時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仍要接受軍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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