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詞 | 註冊商標 |
---|---|
注 音 | ㄓㄨˋ ㄘㄜˋ ㄕㄤ ㄅㄧㄠ |
漢語拼音 | |
釋 義 | 商標申請人依《商標法》之規定,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經核准審定、註冊公告後,取得商標權;商標權利人就其所指定之商品或服務範圍,享有專屬及排他的權利。註冊商標之有效期限原則上為十年。 |
字 詞 | 註冊商標 |
---|---|
注 音 | ㄓㄨˋ ㄘㄜˋ ㄕㄤ ㄅㄧㄠ |
漢語拼音 | |
釋 義 | 商標申請人依《商標法》之規定,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經核准審定、註冊公告後,取得商標權;商標權利人就其所指定之商品或服務範圍,享有專屬及排他的權利。註冊商標之有效期限原則上為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