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ㄙㄨˋ ㄙㄨㄥˋ ㄉㄞˋ ㄌㄧˇ ㄖㄣˊ
漢語拼音 sù sòng dài lǐ rén
釋  義
係指依據法律規定或由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委任,以當事人之名義為訴訟行為或受訴訟行為之人。一般多由律師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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