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ㄗㄨㄟˋ ㄖㄣˊ ㄅㄨˋ ㄋㄨˊ
漢語拼音 zuì rén bù nú
釋  義
治罪僅止本人,不牽連妻子兒女。《史記.卷一○.孝文本紀》:「罪人不帑,不誅無罪。」也作「罪人不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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