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詞 緊急處分 注 音 ㄐㄧㄣˇ ㄐㄧˊ ㄔㄨˇ ㄈㄣˋ 漢語拼音 jǐn jí chǔ fèn 釋 義 法律上指公司獲准重整前的臨時保全程序。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必要時得延長期限,其延長期間以兩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