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ㄔㄥˊ ㄒㄩˋ ㄈㄚˇ
漢語拼音 chéng xù fǎ
釋  義
指為實現實體法所定權利、義務、責任、效果、範圍等執行程序的法律,如家事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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