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ㄑㄧㄢ ㄌㄧㄢˊ ㄈㄢˋ
漢語拼音 qiān lián fàn
釋  義
法律上指罪犯犯一罪時,而其犯罪手法或結果觸犯其他罪名者,稱為「牽連犯」。牽連犯應從其法定刑較重罪名處斷。如侵入被害人住宅行竊,侵入住宅罪為竊盜罪的手段,則從刑責較重的竊盜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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