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ㄖㄨㄥˊ ㄇㄧㄣˊ ㄐㄧㄝˊ
漢語拼音 róng mín jié
釋  義
榮民,早期指曾參與抗日戰爭或國共內戰,戰後隨政府遷臺的大陸地區省籍退伍軍人。今已擴大適用對象,凡服志願役滿十年,或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者,或曾參加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重要戰役者,皆屬之。「榮民節」於民國六十八年八月由行政院核定,以十月三十一日蔣中正總統誕辰紀念日為節日日期,目的在使國軍退除役官兵永懷蔣公德澤,益勵忠貞,團結奮鬥,報效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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