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ㄗㄨㄟˋ ㄍㄠ ㄈㄚˇ ㄩㄢˋ
漢語拼音 zuì gāo fǎ yuàn
釋  義
為全國最高級的審判機關,設於國民政府所在地。不服第一審及第二審的訴訟案件,可上訴該院判決。地位性質相同於舊時的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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