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ㄊㄧˋ ㄈㄨˊ ㄈㄚ ㄧㄣˇ
漢語拼音 tì fú fā yǐn
釋  義
揭發隱藏的不法情事。《醒世恆言.卷三九.汪大尹火焚寶蓮寺》:「蒞任之後,摘伏發隱,不畏豪橫,不上半年,治得縣中奸宄斂跡,盜賊潛蹤,人民悅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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