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ㄏㄜˊ ㄐㄧㄝˇ ㄕㄨ
漢語拼音 hé jiě shū
釋  義
雙方停止爭鬥,為往後和平相處所訂立的和約。《三國演義》第一六回:「遂差奉軍都慰王則,齎官誥并和解書,往徐州去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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