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詞 | 口分田 |
---|---|
注 音 | ㄎㄡˇ ㄈㄣ ㄊㄧㄢˊ |
漢語拼音 | |
釋 義 | 唐代按人口授田,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百畝;老及篤疾、廢疾者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當戶者增二十畝,皆以二十畝為永業,其餘為口分田。見《新唐書.卷五一.食貨志一》。也稱為「口分」。 |
字 詞 | 口分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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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音 | ㄎㄡˇ ㄈㄣ ㄊㄧㄢˊ |
漢語拼音 | |
釋 義 | 唐代按人口授田,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百畝;老及篤疾、廢疾者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當戶者增二十畝,皆以二十畝為永業,其餘為口分田。見《新唐書.卷五一.食貨志一》。也稱為「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