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ㄍㄜ ㄉㄧˋ ㄆㄟˊ ㄎㄨㄢˇ
漢語拼音 gē dì péi kuǎn
釋  義
兩國相戰,戰敗一方,在不平等條約下,割讓一部分國土及賠償金額。如:「滿清腐敗,每次戰敗,都以割地賠款解決,使國家元氣大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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