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ㄍㄨㄥ ㄑㄩㄢˊ ㄌㄧˋ
漢語拼音 gōng quán lì
釋  義
國家或其他法人,立於統治權的優越地位,為維護公益,處理公務而動用的權力。如警察維持社會秩序的行為,法院的審判裁決等,都是屬於公權力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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