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ㄒㄧㄢ ˋ ㄑㄩㄢˊ
漢語拼音 xiān yì quán
釋  義
特定的議案或案件依法須先交付其他院會或法庭討論,稱為「先議權」。如少年管訓事件、少年刑事案件,即須優先送交少年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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