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ㄘㄤ ㄐㄧㄝˊ ㄆㄧㄢ
漢語拼音 cāng jié piān
釋  義
書名。秦李斯撰,一篇。為統一文字,罷去一切與秦文不合的文字,將大篆省改作小篆的字書。漢.許慎《說文解字.敘》:「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晉代張軌以《蒼頡篇》、《訓纂篇》、《滂喜篇》合稱為「三蒼」。也作《蒼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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