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ㄅㄠˇ ㄍㄨ ㄒㄧㄢˋ
漢語拼音 bǎo gū xiàn
釋  義
清朝時,毆傷人未至死,官府會立下一定的觀察期限保護傷者。如果傷者在期限內死亡,視為因傷致死,此期限稱為「保辜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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