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ˋ ㄇㄧㄥˊ ㄈㄚˇ
漢語拼音 èr míng fǎ
釋  義
於一群事物中,先就某屬性分為有此屬性與無此屬性二類。再就另一屬性的有無,將已分者再分為二,如此逐層分類的方法,稱為「二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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