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ㄅㄨˋ ㄕㄡˋ ㄌㄧˇ ㄆㄢˋ ㄐㄩㄝˊ
漢語拼音 bù shòu lǐ pàn jué
釋  義
指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規定,案件已提起公訴、對被告無審判權等情況時,法院依法認定訴訟關係不發生或消滅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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