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ㄙㄢ ㄑㄩㄢˊ ㄒㄧㄢˋ ㄈㄚˇ
漢語拼音 sān quán xiàn fǎ
釋  義
採取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原則的憲法。如《法國第一共和憲法》及《美國聯邦憲法》,即其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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