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言部-3畫-共10畫]
注  音 ㄐㄧˋ
漢語拼音
釋  義

  1. 載錄。如:「登記」、「附記」。宋.范仲淹〈岳陽樓記〉:「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屬予作文以記之。」
  2. 將事物印象留在腦海中。如:「記住」、「忘記」、「惦記」。宋.周邦彥〈西河.佳麗地〉詞:「佳麗地,南朝盛事誰記?」

  1. 記載事物的書籍或文字。如:「日記」、「筆記」、「札記」、「遊記」。
  2. 文體名。一種以敘事為主的文體。明.吳訥《文章辨體序說.記》:「大抵記者,蓋所以備忘。……敘事之後,略作議論以結之,此為正體。」如唐代柳宗元作〈永州八記〉,宋代范仲淹作〈岳陽樓記〉。
  3. 標幟或符號。如:「圖記」、「暗記」、「戳記」。
  4. 量詞。計算敲擊次數的單位。如:「一記悶棍」、「給你一記右勾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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