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竹部-5畫-共11畫]
注  音
漢語拼音 chī
釋  義


用鞭或竹板打。如:「鞭笞」。《墨子.魯問》:「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


古代一種用竹板鞭打的刑罰。《新唐書.卷五六.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為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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