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刀部-2畫-共4畫]
注  音 ㄈㄣ ㄈㄣˋ (點各音查相關詞)
漢語拼音 fēn fèn
釋  義
ㄈㄣ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三國魏.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九.李將軍列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
    (1)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
    (2)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
    (3)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
    (4)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
    (5)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
    (6)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ㄈㄣˋ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同「」。如:「部分」、「我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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