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耳部-0畫-共6畫]
注  音 ˇ
漢語拼音 ěr
釋  義

  1. 人及動物的聽覺器官與平衡器官。可分外耳、中耳、內耳三部分。
  2. 凡器物兩旁附有以便於提攜的把手均稱為「耳」。《易經.鼎卦.六五》:「鼎,黃耳金鉉。」《史記.卷二八.封禪書》:「有雉登鼎耳雊,武丁懼。」
  3. 形狀像耳朵的東西。如:「木耳」、「銀耳」。
  4. 姓。如明代有耳元明。
  5. 二一四部首之一。


聞、聽。《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大夫,晉重列也。今無功而受,非晉臣之意,君其耳而未之目邪?」《漢書.卷九七.外戚傳上.孝景王皇后傳》:「又耳曩者所夢日符,計未有所定。」

  1. 位於句末,表決定的意思。相當於「」、「」。《史記.卷一一○.匈奴傳》:「且所給備善則已;不備,苦惡,則候秋孰,以騎馳蹂而稼穡耳。」
  2. 位於句末,表限制的意思。相當於「而已」、「罷了」。《論語.陽貨》:「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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