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ㄈㄟ ㄔㄤˊ ㄕㄣˇ ㄆㄢˋ
漢語拼音 fēi cháng shěn pàn
釋  義
軍事審判程序中,對案件判決確定後,發見判決違法的一種救濟途徑,性質相當於刑事訴訟法中的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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