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ㄆㄟˊ ㄕㄣˇ ˋ
漢語拼音 péi shěn zhì
釋  義
歐美司法制度,由依法選出的陪審團,在聽取訴訟雙方辯論後,以公正的立場表決被告罪行是否成立,而他們的立場要一致才可以。這種由公民直接參加審判的司法制度就稱為「陪審制」。也稱為「國民裁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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