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ㄑㄧˇ ˋ
漢語拼音 qǐ shì
釋  義
  1. 陳述事情。《三國志.卷六.魏書.董二袁劉傳.董卓》:「召呼三臺尚書以下自詣卓府啟事。」《紅樓夢》第一七、一八回:「指示賈宅人員何處退?何處跪?何處進膳?何處啟事?種種儀注不一。」
  2. 陳述事情的奏章或函件。南朝梁.沈約〈謝賜甘露啟〉:「不任欣賀,謹以啟事謝以聞。」
  3. 機關、團體或個人為了公開聲明某事,而登在報刊或張貼在布告欄上的文字。如:「徵才啟事」、「尋人啟事」、「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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