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ㄐㄩㄣ ㄈㄚˇ ㄘㄨㄥˊ ˋ
漢語拼音 jūn fǎ cóng shì
釋  義
依照軍法嚴辦。《晉書.卷五九.齊王冏傳》:「有不順命,軍法從事。」《明史.卷一七八.項忠傳》:「士卒畏敵不畏將,是以戰無成功,宜許以軍法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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