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言部-5畫-共12畫]
注  音 ˊ
漢語拼音
釋  義

  1. 語句中具有完整概念,能獨立自由運用,是用來造句的單位。
  2. 代表一個完整觀念的文字或語言。如:「」、「」。
  3. 有組織的或片段的語言文字。如:「」、「演講」。
  4. 文體名。興於唐,盛於宋,主要產生於配合燕樂演唱的歌辭;也有一部分來自詩,樂工加上和聲、泛聲而逐漸形成。句式多長短不一,且須遵守一定的格律限制。如:「唐詩宋」。也稱為「長短句」、「詩餘」。
  5. 辯訟的話。通「」。如:「挑架訟」。《儒林外史》第二四回:「正值向知縣出門,就喊了冤。知縣叫補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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