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ㄐㄩˇ ㄌㄧˋ ㄈㄚ ㄈㄢˊ
漢語拼音 jǔ lì fā fán
釋  義
發凡,指揭示全書的通例。例發凡謂加以分類,並予例,說明全書通例。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史傳》:「按《春秋》經傳,例發凡。」也作「發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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