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ㄐㄧㄚ ˊ
漢語拼音 jiā shí
釋  義
有紋理之。古代立文於大司寇聽訟處,使罪人坐在上示眾,並思其之文理,以悔悟自改。《周禮.秋官.大司寇》:「乃致于朝,然後聽之,以嘉平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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