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ㄐㄧˋ ㄖㄣˋ
漢語拼音 jì rèn
釋  義
  1. 記得、認識。如:「事情過去那麼久了,我那能記認!」
  2. 標記符號。元.無名氏《昊天塔》第三折:「這骨殖都有件數,每件都有郎主朱筆記認的字跡在上。」也作「記號」。
  3. 用作標記的符號。《儒林外史》第一九回:「我不認得你家媳婦,你須是說出個記認。」也作「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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