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ㄏㄨˊ ㄑㄧㄣˊ
漢語拼音 hú qín
釋  義
樂器名,擦弦樂器:
(1)古代漢人稱域外民族為「」,因而泛指從域外傳過來的琴稱之為琴。以木、竹、椰殼等為筒,筒上蒙蛇皮或木板,筒設桿柄,柄端穿一橫孔,再以二軸貫穿,由軸至筒,主要為兩弦,另用竹弓張馬尾置於兩弦之間,摩擦發聲。音色優美,應用甚廣,種類亦多。
(2)現今泛指中國民族樂器中,以弓弦磨擦琴絃,使之振動以發出聲音的拉弦樂器。包括傳統的二(又稱南)、板、京、粵、四、墜、椰等,以及近現代配合民族樂團的出現所改良發展出的高、中、革等。也稱為「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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