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ㄎㄨˇ ㄓㄨˇ
漢語拼音 kǔ zhǔ
釋  義
被害人的家屬。《元史.卷一○五.刑法志四》:「諸殺人者死,仍於家屬徵燒埋銀五十兩給苦主。」《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一:「且請寬心調養,人命既是誤傷,又無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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