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ㄌㄨㄣˋ ㄗㄨㄟˋ
漢語拼音 lùn zuì
釋  義
依法判處罪刑。《舊唐書.卷八五.列傳.唐臨》:「敘勛必須刻削,論罪務從重科。」《福惠全書.卷五.蒞任部.稟帖贅說》:「則按律宜照年追納,田沒入官,計畝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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