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ㄌㄨㄛˋ ㄐㄧˊ
漢語拼音 luò jí
釋  義
古時妓女列名樂籍,若要從良,必須商得主管官吏的允許,將樂籍中名字除去,稱為「落籍」。《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三出》:「待小生多將些金珠,去官司上下使了,與娘子落籍從良,不知意下如何?」《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五:「名妓要落籍,最是一件難事。」也作「脫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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