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ㄌㄧㄥˇ ㄧㄤˇ
漢語拼音 lǐng yǎng
釋  義
收養、認養。《明經世文編.卷一一四.楊一清.一為修舉馬政事》:「量其人丁多寡給與草場地土,領養官馬。」《續增刑案匯覽.卷一一.刑律鬥毆.毆祖父母父母》:「繹光生時,金氏病不能乳,職姪因洪氏治家有法,又無所出,憑族將繹光給洪氏領養,迄今三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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