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ㄌㄧㄣˊ ˊ ㄊㄧㄠˊ ㄎㄨㄢˇ
漢語拼音 lín shí tiáo kuǎn
釋  義
在國家遭受重大變故的非常期,認為憲法的規定不足以應付當前情勢所需,於是另制定臨性、過度性質的條款,以應當的需要。由於它是屬於特別法,若與憲法相牴觸,不受憲法的限制。但重大變故終止後,隨可廢除此臨性的條款,如此既免於修憲的繁重程序,又可應付當國家情勢所需。其制訂、廢止歸國民大會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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