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ㄌㄟˊ ㄕㄜˋ
漢語拼音 léi shè
釋  義
一種能產生並放大光波的裝置。為英語laser的音譯。其原理是以晶體、氣體、半導體的物質為介質,使光波在介質內來回反射,引起連鎖反應,放射出強化光束。雷射光強烈明亮,平行成束,頻率穩定,具有方向性,單色性及強大的能量,可用來從事測量、傳送、切割、焊接、打孔等工作。最初只用於工業和軍事上,近幾年也應用在醫療手術上。也稱為「雷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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