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邑部-8畫-共11畫]
注  音 ㄅㄨˋ
漢語拼音
釋  義

  1. 中央政府院以下的行政機關名稱。如:「教育」、「外交」。
  2. 專指機關中分別擔任不同職務的單位。如:「出版」、「編輯」。
  3. 指將整體條理劃分,進而歸納成的各個類別。漢.許慎〈說文解字序〉:「分別居,不相雜廁也。」《晉書.卷九二.文苑傳.李充傳》:「于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作四,甚有條貫,秘閣以為永制。」
  4. 全體中的一些分子。如:「」、「」。
  5. 首。如:「二一四首系統的第一是『一』,最後一是『龠』。」
  6. 軍隊的領導機構或其所在地。如:「連」、「營」、「師」、「」、「司令」。
  7. 隊、軍隊。《史記.卷一一○.匈奴傳》:「漢將軍王恢出代擊胡輜重,聞單于還,兵多,不敢出。」《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上》:「昆陽即破,一日之閒,諸亦矣。」
  8. 量詞:
    (1)計算書籍、影視戲劇等的單位。如:「一辭典」、「兩單元劇」、「三電影」。
    (2)計算車輛或機器等的單位。如:「一摩托車」、「三推土機」。

  1. 統率。如:「所者眾」。《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春,漢王五諸侯兵,凡五十六萬人,東伐楚。」
  2. 布置、安排。參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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