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ㄋㄚˋ ㄐㄧㄢˋ
漢語拼音 nà jiàn
釋  義
接受規勸、諫言。《國語.晉語八》:「納諫不忘其師,言身不失其友。」《北史.卷二三.于栗磾傳》:「自古明王聖主,皆虛心納諫,以知得失,天下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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