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字  詞
注  音 ㄉㄢ ㄒㄧㄥˊ ㄈㄚˇ ㄍㄨㄟ
漢語拼音 dān xíng fǎ guī
釋  義
即各自治團體為了執行單行事項而依據自治立法權所制定的法規,但不得與憲法或中央或省法令牴觸,否則無效。如高雄市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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