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詞 附過還職 注 音 ㄈㄨˋ ㄍㄨㄛˋ ㄏㄨㄢˊ ㄓˊ 漢語拼音 fù guò huán zhí 釋 義 居官時令帶其過而仍還其職。《六部成語註解.吏部》:「附過還職:如此官例應革職,而上官念平素勤謹,則記其過而還其職。」